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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9-24
最高院:关于劳动争议、工伤的9个答疑意见
问题1:网络主播为公司带货,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答疑意见:该问题涉及新就业形态下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 2021 〕 56 号)第十八条以及《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 2005 〕 12 号)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的核心特征为“劳动管理”,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组织从属
2025
09-20
全国统一标准:2025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1083760元 | 附:最新标准+法律规定+典型案例
最新标准2024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314元,比上年名义增长5.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1%。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188元,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长)4.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119元,增长6.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共有三个项目:1、 丧葬补助
2025
08-26
最高法:如何区分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和劳务合同纠纷,从而确定是否适用专属管辖
来源丨裁判文书网【裁判要旨】区分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和劳务合同纠纷,应当根据当事人之间诉争的法律关系,从当事人之间有无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工作场所、时间是否限定,以及工作内容侧重劳务提供还是工作成果交付等因素进行判断。当事人之间相对独立,不存在劳务关系中的工资支付、教育监督等支配与被支配、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属于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应当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专属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2025
08-26
最高法:超龄务工工伤保险待遇应支付,社保拒付属法律适用错误
【案情简介】李某英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于某建设项目务工时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八级伤残)。其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社保中心以“已超龄且领取养老金、不符合参保条件”为由不予支付。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社保中心适用法律错误,撤销不予支付决定,并判令其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鉴定费。【裁判要旨】1. 建设工程以项目参保方式覆盖超龄务工人员的,其因工受伤应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 社保经办
2025
07-23
律师办理劳动仲裁完整70项请求清单
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20年)里,第六部分是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中,劳动争议下有劳动合同纠纷、社会保险纠纷、福利待遇纠纷三类。劳动合同纠纷包括七种案由,分别是确认劳动合同纠纷、集体合同纠纷、劳务派遣合同纠纷、非全日制用工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经济补偿金纠纷、竞业限制纠纷。社会保险纠纷包括五种案由,分别是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保险待遇纠纷。福利待遇纠纷无下属案由。人事争议部分包括四种
2025
07-16
职工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开始工作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建立之后,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且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则职工就有权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需要注意的是:第一,工伤保险费由单位依法按时、足额缴纳,职工不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
2025
07-16
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是否参加工伤保险?
《社会保险法》第95条明确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法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也出台了相关通知,对农村居民进城务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事宜作了规定,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第一,参加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法律赋予农民工的权利,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是法定义务。第二,如果单位注册地与实际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个统筹地区内,原则上在单位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的,应在
2025
06-27
非劳动关系的认定及雇主责任风险的规避
“非劳动关系-直接关系”模式的初步说明1.“非劳动关系-直接关系”涵盖的具体模式。(1) 主体不适格型劳动者不适格: 学生实习、退休返聘。用人单位不适格: 筹备中未设立的公司雇佣、公司清算组雇佣。关键点: 因一方不符合《劳动法》主体资格要求,雇佣关系不转化为劳动关系。(2) 特殊身份型(通常情形):董事、监事、股东:通常与公司无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所获报酬非工资性质,一般不构成劳动关系。普通合伙人(
2025
05-24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因劳动者过失造成的工伤责任自负”是否有效
司法实践中,不少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劳动者过失造成的工伤责任自负”,即由劳动者因自己的过失或者操作失误发生工伤的,由劳动者自己承担责任,用人单位概不负责。这种约定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新《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
2025
05-10
在校学生实习期间受伤不算工伤。
[规则解读] 实习生不具备《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只能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由于在校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不具有企业职工的身份,因此,实习生不属于工伤保险赔偿的受偿主体,相应的,他们在实习期间遭受伤害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能按民事侵权纠纷来处理。 [审理案件要览] 一、基本案情 赵某系山东省日照市高级技工学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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