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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2-13
注意了!职工基础疾病不影响工伤保险待遇的享受!
基本案情康某原系某快餐公司员工,该公司未为康某缴纳工伤保险。2019年8月,康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眼部受伤,被认定为工伤,某快餐公司为工伤待遇支付主体。某快餐公司不服工伤认定,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康某眼部伤情与事故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康某眼球破裂是案涉事故及自身疾病两因素作用的结果,案涉事故为参与度25%的次要因素,自身疾病为主要因素。某快餐公司在行
2025
11-26
提前一天出发去单位上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能认工亡吗?
基本事实杨某勇之父杨某生前与甲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甲公司为杨某安排有宿舍。甲公司2018年1月6日至7日放假,2018年1月8日甲公司开始上班。杨某便利用甲公司放假期间从甲公司住地三台县永明镇骑摩托车回到三台县三元镇看望家人,杨某休息两天后于2018年1月7日下午16时左右,驾驶二轮摩托车从家中出行,当日17时35分许杨某行驶至绵盐路17KM+550M路段(永明两河路口)左转往永明镇方向时发生交通事
2025
11-20
用人单位与缴纳社保单位不一致,工伤保险待遇如何支付?
案情简介李某与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担任经理一职,因李某入职后常居地及实际工作地均为湖北省襄阳市,而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该地区并未设立分支机构,无法为其在当地申请缴纳社会保险费,故委托湖北某人力资源公司为李某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后李某在因工外出期间突发疾病抢救无效死亡,被认定为工亡。李某近亲属向襄阳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申请支付李某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丧葬补助金待遇,襄阳市工伤保险服
2025
11-03
秦某奎与某建设工程公司劳动争议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
一、基本案情2018年4月起,秦某奎在某建设工程公司承建的重庆市石柱县某项目从事木工,该公司为秦某奎缴纳工伤保险费用。2018年8月6日上午10时许,秦某奎在该项目作业时摔伤,后在石柱县人民医院治疗,住院3次共计65天,医疗费共计73065.77元,已由某建设工程公司支付。秦某奎第一次住院31天,由其家属护理;第二次和第三次住院期间系某建设工程公司请人护理并支付相关费用;该公司还支付秦某奎停工留薪
2025
09-12
职工“串岗”地点也属于“工作场所”
裁判观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工作场所”,是指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而不是指职工本人具体的工作岗位。职工“换岗”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伤害的,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而发生的,即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即使认定职工上班期间“串岗”行为成立,仅是违反了相关企业管理制度,不因此影响工伤认定。法院查明事实车间主任徐某安排原告王某打扫卫生。原告在打扫卫生过程中,徐某亦安排原告次日跟在张
2025
09-10
最高院典型案例:工伤赔偿不足以弥补受害人损失的,不足部分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前言:本期推送案例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中国法院年度案例》刊载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该案件中,法院明确:张某某系搭载同事车辆前往公司年会会场,参加公司年会的途中受伤,故张某某受伤属于工伤,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请求工伤保险赔偿。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其主要责任在于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及时向工伤保险机构提出申请。本案中,由于张某某与张某二者属于同一单位,故工
2025
09-06
高院判决:没有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情况下如何认定工伤?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可结合申请人和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在交警部门并没有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交通事故责任的情况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即推断该职工所受 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结论,并据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缺乏足够的事实依据,也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关于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和宗旨。在交警部门没有认定事故责任的
2025
09-02
入库案例: 这种模式“合作”用工,也是劳动关系!
一些平台企业占有数据信息这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从业所必需的生产资料,通过制定规则、设定算法对劳动者的工作机会、劳动条件、劳动方式、劳动收入、进出平台自由等进行限制或施加影响,并从劳动者劳动成果中获益。 虽然双方订立《协议》,约定双方为合作关系,但此类模式下,平台企业并非提供信息中介、交易撮合等服务,而是通过对劳动者进行组织和管理,使他们按照一定模式和标准以平台名义对外提供服务,平台企业应当作为用工
2025
08-30
郭某诉某区人社局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
【基本案情】郭某某系某劳务公司派遣至某电子公司工作的职工,该电子公司夜班时间为20时至次日6时。考勤表记载郭某某2017年10月11日夜班上班时间为19时49分,其于当晚21点左右接电话后即擅自离开单位(步行)。途中,郭某某通过电话向班组负责人请假但未获批准。当晚23时25分许,郭某某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路线图显示,电子公司在发生事故的城市快速路西南方向,郭某某租住地在快速路东北方向,步行约6.6公
2025
08-29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劳动工伤案件
01、指导性案例191号:刘彩丽诉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裁判要旨】: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自己承包的工程交由自然人实际施工,该自然人因工伤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有关规定认定建筑施工企业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案例文号】:(2021)最高法行再1号02、指导性案例94号:重庆市涪陵志大物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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