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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5-10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因劳动者过失造成的工伤责任自负”是否有效
司法实践中,不少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劳动者过失造成的工伤责任自负”,即由劳动者因自己的过失或者操作失误发生工伤的,由劳动者自己承担责任,用人单位概不负责。这种约定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新《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
2025
05-10
工伤申请期限与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无关
[规则解读] 关于加害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与工伤认定并没有直接关系。换句话说,加害人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不是工伤认定的前提。 [审理案件要览] 一、基本案情 宋某是A县装修公司员工。2011年3月27日,宋某随公司到B县施工期间,在宿舍休息时遭到同公司其他员工殴打,宋某受伤,加害人外逃。2012年10月18日,B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对加害人定罪判刑。宋某于2012年10月25日收
2025
04-30
无劳动关系,单位也要承担工伤赔偿,请看史上最全的赔偿项目案件事实
法院查明的事实:李某系案涉车辆驾驶员,实际车主为孙某,该车辆挂靠至被告某某物流公司经营,李某系受孙某雇佣,与某某物流公司之间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更没有人身依附性。法院认为:李某与某某物流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故,对于李某要求解除与某某物流公司的劳动关系,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不予支持。案例分析法院认定:某某物流公司虽与李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李某受到的伤害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认定
2025
04-18
因工外出期间伤亡如何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项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从该规定来看,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伤亡,能够认定工伤须满足以下两个要件。 一是在因工外出期间。外出期间工伤的认定,因为脱离了职工日常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所以对于外出期间的界定必须限于因工外出,非因工外出应当排除在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
2025
04-18
工作中遭受暴力都属于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3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从该规定来看,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能够认定工伤须满足下面两个要件: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要求的职工工作的时间。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用人单位临时指派所从事工作的场所。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既
2025
03-26
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不冲突
罗某是福建省某工程公司的职工。2005年2月4日,罗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上班路上,碰撞停于路右边的大货车后端,导致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21天。其所在单位在其住院期间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 2005年9月,罗某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为因工伤残八级。2006年1月,罗某与所在单位因工伤待遇引起纠纷。罗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
2025
03-26
工伤保险难抵民事赔偿
德州中院判决赔偿伤残女工11.4万元案件详情:女工王云是山东省武城县某棉业公司正式职工。2005年11月15日8时许,她正在上班,突然打包机起火,王云被烧伤并从高高的平台上摔落下来,造成腰椎体、横突等多处骨折,面部及左手严重烧伤。经法医鉴定:左眼感光为七级伤残;左手功能丧失为七级伤残;右下肢瘫为八级伤残;椎体粉碎性骨折行钢钉内固定术,需二次手术治疗。事故发生后,王云被先后送往武城县、德州市等地医院
2025
03-26
职工下落不明申请工伤,应以宣告死亡为起算点。
[规则解读] 职工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可以确定意外事故已经发生,但并不意味着事故伤害已经发生,人身关系是否受到伤害仍处于不确定状态。虽然立法设置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制度对这种不确定自然事实状态进行法律确定,但宣告失踪旨在确认失踪人的财产关系,并未结束人身关系的不确定状态,唯有宣告死亡才能结束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不确定性。同时,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具有同等的法律效果。因此,职
2025
03-15
在提前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规则解读]“提前下班途中”,从本质上仍然是“下班途中”,而不能将“上下班途中”仅仅界定为“正常上下班途中”,这点是毋庸置疑的。所以,“提前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亦应当依法认定为工伤。[审理案件要览]一、基本案情 曹某系山东某汽车附件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2011年3月25日22时许,曹某离下班时间还有两个小时提前下班。回家途中,曹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与一货车发生交通事故,曹
2025
02-22
工伤与侵权竞合的处理
【裁判要旨】 通过侵权责任四要件、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工伤三要素共同来认定第三人侵权责任与工伤保险责任是否产生竞合。第三人侵权责任与工伤保险责任竞合时,应确定双重赔偿模式,在获得民事赔偿的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医疗费、丧葬费除外。【案情】 原告:左成红、左策仁、刘光秀。 被告:湖南省郴州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法院经审理查明:左成红与张文平系夫妻关系,张文平与左策仁系母子关系,刘光秀与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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